2025/12/24
公告資本集團新視野基金(盧森堡)等10檔境外基金之總代理人移轉至瀚亞投信
一、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公告本公司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民國(下同)114年12月23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62538號函核准,同意擔任資本集團新視野基金(盧森堡)(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資本集團全球股票基金(盧森堡)、資本集團歐洲成長及收益基金(盧森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資本集團美國投資基金(盧森堡)、資本集團新興市場股票基金(盧森堡)(原名稱:資本集團新興市場成長基金(盧森堡))、資本集團新經濟基金(盧森堡)、資本集團新興市場完全機會基金(盧森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資本集團歐元債券基金(盧森堡)(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資本集團全球機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盧森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以及資本集團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盧森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共10檔境外基金之總代理人。移轉生效日後,本公司將取代中租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前揭境外基金之新任總代理人。
二、有關總代理人之正式移轉生效日期,本公司將擇日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