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6

本公司所經理之「瀚亞2026 年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及國外投資顧問契約於民國115年2月26日終止及相關事宜。

一、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1項、同條第2項第11款,及本基金信託契約第32條之規定辦理。

二、本基金成立於民國109年2月26日,於民國115年2月26日存續期間屆滿,本基金信託契約亦隨之終止。

三、本基金截至到期日無持有任何俄羅斯債券部位。

四、本基金終止與Eastspring Investments (Singapore) Limited之國外投資顧問契約生效日為西元2019年(民國108年)7月19日。

五、本基金信託契約到期事宜,將依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1項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79條第4項規定,申報主管機關備查,並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79條第5項規定,於收到主管機關備查同意函之日起二日內公告。

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