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2

本公司所經理之「瀚亞印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部分條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核准,特此公告。

一、依據金管會114年4月30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134051號函辦理。

二、本基金新增發行B類型新臺幣及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S類型新臺幣及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配合修正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部分條文;前述修正事項於金管會核准後,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惟涉及反稀釋費用相關規定,其實施日期將另行辦理公告。本基金B類型新臺幣及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S類型新臺幣及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之首次銷售日訂於114年6月10日。

三、另本基金依據金管會103年7月8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250036號令,取消投資於印度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有價證券總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九十五(含)之投資限制;前述修正之信託契約暨公開說明書部分條文,依金管會103年3月4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06568號函規定,於金管會核准後,應自通知受益人及公告日起30日後開始生效,據此,前述之修正事項施行日期為114年6月30日。

四、本基金信託契約之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如下,修正後之公開說明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網站查詢。

附件:瀚亞印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