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7

資本國際基金擬於2026年11月16日召開臨時股東會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資本國際基金,於2026年10月12日召開之股東臨時會因未達法定出席人數,無法就議程所列事項進行有效議決,爰訂於 2026年11月16日上午10時(中歐時間),於盧森堡大公國盧森堡市 101 rue Cents, L-1319 Luxembourg 續行召開股東臨時會。 本次會議之目的為修訂公司章程,包括:

  1. 納入可為流動性管理目的而使用不同流動性管理工具的可能性,以符合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於於2024年3月13日通過之第 (EU) 2024/927 號指令之要求。該指令修訂了第 2011/61/EU 號指令及第 2009/65/EC 號指令,內容涉及另類投資基金之委任安排、流動性風險管理、監管申報、存託及保管服務之提供,以及貸款發放等事項之規定。
  2. 檢討、現代化及精簡章程內容。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網站。

附件: 股東臨時會通知書(中英文)